名称 【音乐与舞蹈学类】
层次
国家特色专业 否
专业类型 艺术学
专业类别 音乐与舞蹈学类
年限 四年

河北师范大学 - 音乐表演(本科)

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、基础扎实、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,有发展潜力,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或音乐创作技能,能够在文化管理、音乐演出、影视制作、新闻出版、音乐教育等机构和部门从事音乐表演、音乐创作、艺术管理、艺术评论及科研、音乐教学,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实际工作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
培养要求

  1. 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坚持科学发展观;具有科学的世界观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;
  2. 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、文艺学、人文科学等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,了解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,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工作;
  3.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,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,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;
  4.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。

学制及授予学位

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,实行弹性学制,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,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;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士学位。

主要课程

舞台表演、舞台艺术实践、声乐表演基础、艺术概论、论文写作基础、乐理与视唱练耳、中国民族音乐、音乐理论基础(和声、复调、曲式基础综合)、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、合唱与指挥基础、小型乐队编配基础、计算机音乐与写作、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外国民族音乐、歌曲写作基础等。

就业去向

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生,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省内外各大艺术团体的演员,合唱团、交响乐团、民乐团成员,文化艺术公司,也可以任教中小学的音乐教师。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专业院校有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解放军艺术学院、武汉音乐学院、吉林艺术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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