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“奖、助、贷、补、减“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。

二、奖学金。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励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/年、5000元/年。

三、助学金。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,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“国家助学金”,国家助学金金额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200-4400元范围内确定。

四、竞赛奖励。在校期间获“国家级技能竞赛”“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”“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”等,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奖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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