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,实行“奖学金、助学金、生源地助学贷款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减免学费”等资助措施,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(8000元/年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5000元/年)、国家助学金(平均3300元/年);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,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;学校还建立了校内奖助学金,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、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,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,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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