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学校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相应奖励政策。

(二)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另学院设立“兴航奖学金”、“社会奖助学金”用于鼓励积极上进、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
国家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;

国家励志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;

国家助学金: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,分三个档为3800元、3300元、2800元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

兴航奖学金:新生入学满一年后可申请,奖励标准分两个等级,分别为800元、1000元。

社会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社会奖助学金实施方案申请发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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